二级学院、部门:
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,以适应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的需要,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本次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,以“主动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,全面提高人才质量,逐步增强社会服务能力”,“坚持走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”为导向,以推动产学研基地建设为依托,以校企合作单位及企业生产、管理、服务等应用技术问题及系统解决方案为主要课题来源,鼓励开展应用技术与方法创新研究,使科研工作与产、教、学融合发展。
二、申请对象
校级科研项目以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工作、提高科研能力为主要目的。项目申请人应为在校聘用合同制专任教职工,中级及中级以下职称;目前没有承担在研科研项目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(已承担过校级项目的博士除外)。
三、选题来源及要求
1.本次校级项目选题要与所在二级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、学科专业特色与发展方向定位、人才培养目标需要相吻合。
2.课题来源:(1)以产学研基地、校企合作单位的实际需求为选题研究对象。(2)以社会生活、经济运行、管理服务、生产经营等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选题研究对象。(3)选题研究成果能够为产学研基地或校企合作单位提供服务,或为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发展、管理服务、生产生活等提供实际咨询或技术解决方案。
3.鼓励跨学科申报,鼓励与校企合作单位联合申报。
4.已申报过的各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。
5.项目的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,起止日期为2018年1月—2019年12月。
四、资助经费
人文、社科、经管类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;理工类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。
五、申报程序
1.申请人填写《上海建桥学院校级项目立项申请书》(见附件),A4纸双面打印,一式三份,于2017年11月25日前交所在单位进行初审。
2.各单位经初审通过后的项目填写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,汇总并填写清单后,于2017年12月1日前统一报送校科研处,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09045@gench.edu.cn。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。
3.科研处在收到课题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。通过评审立项的,由学校发布立项通知。
4.项目申请人收到立项通知后“登录信息门户”进入到“个人申报”-“校级课题”-“立项登记”,录入项目信息后,由科研处建立校级项目经费账户,拨发经费。未经网上登记的,不予核拨经费。
(联系人:邓科,联系方式:58139302)
附件:上海建桥学院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2017年上海建桥学院校级项目申报书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