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部门:
根据市教委人事处对“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项目验收”可实行各高校自行验收的指示精神,我校科研处将于11月中旬开始,分期分批对2008~2013期间凡由我校教师承担的“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项目”进行验收,请各学院、部门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,一定要做好充分的结题验收准备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验收范围
1)2008及2009年承担的“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项目”,已提交上海市教委验收的,但未公布验收结果的项目。
2)2010、2011、2012、2013年承担的“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项目”,但上海市教委至今仍未作统一验收的项目。
二、验收要求
1)对2008及2009年承担的“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”项目,要求项目负责人对已提交给上海市教委的项目验收材料,进一步做好复核与整理工作,并按上海建桥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,准备好验收材料。
2)对2010、2011、2012、2013年承担的“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”项目,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按上海建桥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,做好验收准备工作。提供申报书所提出的各项成果要求,如项目研究报告、项目总结报告或发表的学术论文等,并需准备8-10分钟项目验收所需的答辩用PPT。
三、验收需提交的资料
1)项目申报书1份。
2)项目研究成果各3份。(如申报书要求:以研究报告方式结题的,需提交研究报告3份;以论文方式结题的,需提交论文3份;以研究报告和论文方式结题的,需提交研究报告、论文各3份;如有其他成果,也同样提交3份)
3)提交的所有材料,须经所在学院、部门科研负责人审核,项目总结报告一式3份。(此表可在科研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)
四、验收时间、地点
1)项目验收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
2)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,受理地点:学生事务中心324室。
联系人:邓科 电话:58139302 黄晓星 电话:58139599
科研处 人事处
2015年10月26日